各相关部门(单位):
根据《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,现启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任务分工
根据学校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1),各主办部门(单位)按照教育部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(2021-2025年)工作指南》和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(2021-2025年)精要导读》(相关材料已发),参照《自评报告撰写模板》(附件2)牵头撰写对应指标的自评报告内容,整理相关支撑材料。
审核重点主办部门(单位):党政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创新创业学院
二、撰写要求
请相关部门(单位)按照任务分工,围绕审核重点,分别阐述各项审核重点是“怎么说的”“怎么做的(工作举措)”“做得怎么样(取得的效果)”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”“改进效果如何”等等,每个审核重点都要有事实和数据作为支撑。
三、时间要求
请相关部门(单位)于2024年1月3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评建办邮箱:pjbdmu@dlmu.edu.cn。(Word电子版及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件)。
联系人:常亮,联系电话:7700。
附件:1.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
2.自评报告撰写模板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办公室
2023年12月21日